政治研究笔记
2020-07-02
向东
1)政治是什么?
政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。社会需要秩序才能正常运行。从横向看,在同一个时期,世界各地的社会秩序千差万别,大相径庭。从纵向看,同一个地方的社会秩序也是不断变化,有进有退。政治通过三种力对社会发生作用建立秩序。这三种力是:情、理、力。情、理、力是人的本能,管理由人组成的社会,就要从这三方面考虑。做到通情达理,不滥用暴力,是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。
现代文明为什么要走向大众民主政治制度,就是为了使政治的运作能够通情达理,尽可能减少政治暴力的使用,只有如此,才能不断降低社会的管理成本,用通情达理的制度而不是暴力强制的方法去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,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。
孙中山讲: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。但靠谁管理?怎么管理?孙中山找不到正确的答案。因此,在他身后,留下一个混乱和内战的中国。孙中山参加创立的国民党,在孙中山身后因滥用暴力和权力,最后被赶出中国大陆的政治舞台。
如果以高高在上,不受人民群众监督制约的权力去管理众人之事,权力必定腐败。一个脱离人民群众的权力,必定会与人民群众发生对立和矛盾。人民群众的情和理没有表达的渠道,权力就必定会异化为与人民群众对立的暴力,这是一种最糟糕的政治状态。几千年来,中国人一直盼望能出体察民情和为民作主的明君和清官,以享太平盛世。事实上,人民群众的希望往往落空。因此历史反复出现改朝换代的乱世。要从治乱循环的怪圈中走出来,中国需要政治制度创新。没有将权力与人民群众溶为一体通情达理的政治制度,中国走不出暴政的泥潭。
美国的两党制来到今天,已无法化解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社会撕裂和对立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,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,贫富分化和失业增加已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难题。所以才出现了后发展国家的社会主义解决方案。廿世纪社会主义出现的问题,是人民民主不到位,没有建立起可稳定操作的人民民主制度,社会主义的权力就一定会脱离人民,从专制走向异化和腐败,最后必然就是暴政,是以不准妄议为特色的政治文明的大倒退。要解决社会主义出现的问题,我们需要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具体设计,将权力与人民溶为一体,使权力随时处在人民的监督和掌控之中,成为真正名符其实的人民政权。
毛泽东搞文化大革命,是希望共产党建立的人民政权能够名符其实,摆脱前苏联走上的异化为官僚政权的轨道。文革的失败,是忽视了制度建设,因此出现一放就乱,一收就死的状态。王力雄设计的递进民主制吸取文革一放就乱,一收就死的教训,以容易沟通的小范围民主代替容易造成混乱和对立的大范围民主,通过逐级向上递进使理性不断提升,形成一种流畅的通情达理的政治状态,是人类告别政治暴力的最有希望的途径。
关于层议制:
第一:层议制的原始形态最后都没有成长壮大起来,恰恰说明它有巨大的弊端,所以才被其他的制度所代替。这就好比在生物界中,两性繁殖最终代替了无性繁殖,虽然在现存的生物界中残存有极少数的无性繁殖,而且我们都知道历史上存在大量的无性繁殖,而且现在的两性繁殖也有大量的弊端(例如公牛争斗,导致犄角越长越大,浪费了所摄入的宝贵能量),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应该恢复到无性繁殖去。退一步讲,即使我们想回到无性繁殖去(回到原始的层议制去),我们也回不去了。第二:层议制确实有利于沟通,但有效而且充分的沟通并不能保证能达成一致的意见(就像所有的家庭中那样,夫妻只有两个人,彼此完全了解,沟通更不成问题,但要达成一致意见,则难乎其难。最后的结果我们都知道,绝大多数的家庭中都是一人为主导;若两人互不想让,只有离婚。)第三:层议制要求随时可以选举,这个实际上也做不到。要把比如10 个人随时召集到一起开会,即使在流动性最小的农村,也困难重重。这个不难想象,您想一想要随时把您的10个近在咫尺的邻居召集到一起开个会,试一下就知道有多困难了(即使你们商量好,一个月开一次会,也必须事先定好是具体的哪一天,哪一个钟点才行。)第四:从领导者的角度看,如果你是一个领导,但你知道你会被随时罢免,那你还能干什么事情呢?你做事情就不会考虑这件事对不对,该不该做;而是会考虑做这件事会不会被罢免?如果不会被罢免,那么即使这件事你认为不对,你也会去做。第五:这就连带出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:一个事情对不对,该不该做;或者说,对某个事情产生了分歧(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),我们应该听谁的?听领导的?听群众的?听多数人的?……这几种方式都有大致相同的弊端(恕我不详细论证),但只有听领导的这种方式成本最低,因此,世界上所有的文明都先后走上了这个成本最低的道路。作为补救的办法,人们又开始设计各种各样的制度,来想办法尽可能选出犯错率最低的领导……(我在《文明社会原理》第三章对此有详细论证)。第六:推一万步讲,假设全体国民包括领导在内,都同时同意了层议制,并开始实施,那么会发生以下情况(为了讨论方便,我们假设整个社会只有10万人,以10人为一个小组):第一步是分成1万个小组,每个小组都少数服从多数,选出一个代表。这个代表进入下一个层级后,在新的小组讨论中,他忽然发现另外某一个小组选出的代表水平更高,他说的话、他的意见更对,那么他是继续坚持自己原来小组的集体意见呢,还是改而赞同这个新接触的另一个小组代表的意见?若他改而赞成这个新意见,那他就背叛了自己原来的小组;而他道德高尚,又不愿意背叛本小组的集体意见,于是他投了反对票。其他许多小组的代表也都是这样一个情形,结果就造成了在这个层级中出现可笑的情形,多数人都认为某个新意见对,但多数人都投了反对票……须知,10万人就有5个层级,每个层级中都会发生我们上面所说的情况。(当然会有多种可能,比如上述的那个代表也可以对那个新意见投赞成票,然后回来对原来本小组的人们说,我投了反对票,但其他人都投了赞成票,所以那个新意见就通过了,咱们小组的意见被否决了,等等。还有更复杂的情况,恕我不一一列举。)
第七:问题的关键在于,我们每个人都不具备做事前诸葛亮的能力,但都具备做事后诸葛亮的本事;而做一件稍微大一点的事,没有三五年的周期是完不成的。因此,我们只能给那个相对来说成功率高的领导几年的时间来做事,而绝不能随时撤换,即使这样我们要付出一定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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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从“议事”的角度和最基层的角度,简单分析了一下层议制可能产生的弊端。现在我们再从“选人”的角度和高层的角度,简单分析一下层议制可能产生的弊端。我们现在假设,在某个省份,已经通过层层递进选举的方式产生出了该省的十五个市长,现在这十五个市长要在他们中间选出一个省长来。首先,想当省长的一般来说不止一个人,我们假设有三个吧。那么,这三个人之间就会出现竞选。再假设这三个人大概率来说各有长短,所主张的施政纲领大概率来说也各有利弊,那么会出现什么结果呢?既使这十五个市长可以充分沟通、协商,但要达成一致恐怕很难(理由见昨天论述中的第二点),结果最后只能投票表决。我们可以合理假设这三个人的得票结果如下:甲6票,乙5票,丙4票。没有人过半数,而甲有相对多数,于是甲当选。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呢?大概率会出现乙和丙两派的人(他们是该省的9个市长)在今后的工作中很难和甲(省长)有默契的合作,而甲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(他们并非由甲任命,甲也无权撤他们的职)。小概率会出现乙派和丙派的人到处散播甲的流言蜚语、恶意中伤(我在自己的生活中数次见过这种情况)。注意,以上我所假设的情况并非危言耸听,出现这种情况也并非因为他们的品德不好,而是体制使然。在欧洲中世纪的教皇选举中(十几个红衣主教秘密开会推举新教皇),类似情况时有发生。而且,我所说的这些情况,在县、市级的递进选举中就会大概率发生。
正是因为有鉴于此,我才设想出了“两权分解,三方共享”的改革方案(详见上面我某篇发言的附件)。在这个方案中,一方面是三方共同投票,另一方面是候选人为异地自荐,竞选失败者和竞选成功者在竞选完成后,并不在一起工作,因此不存在今后默契配合工作的难题。而当选者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不会只讨好下级,而是上下左右同时讨好……另外,甲在当了省长后,他对下面的每一个市长都掌握着三分之一的任免票权,因此不会出现工作不默契的现象(详见有关附件)。
总之,我觉得层级制的“递进”思路和“小范围”思路非常宝贵,我很赞成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从过去的一个极端(只对上负责)走到了另一个极端(只对下负责)。须知,过去我们喊某某领袖万岁固然错误,但如果我们现在喊人民万岁则也是不对的,同样会导致灾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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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我们从宏观的和微观的实际生活出发,讨论了“层议制”的弊端。最后,让我们再从纯粹逻辑分析的角度,谈谈层议制在理论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,落入了什么样的思维陷阱。在层议制的条件下,每个层级中的任何一个小组中的任何一个人,都有权力当选进入下一个层级的代表;但同时,他又有投票权,对谁该进入下一个层级进行投票裁决。换个通俗的说法,就是小组中的任何一个人,都有权力当运动员竞争进入下一个层级;同时又有权力当裁判员,对谁该进入下一个层级进行表决。也就是说,每个人既是运动员,又是裁判员。这就会出现种种复杂的情况:一个极端情况是,在10人小组中,只有一个人愿意当运动员进入下一级,其他人都没兴趣当运动员,而且他们也觉得想当运动员的这个人不错,于是皆大欢喜,大家选这个人进入下一级(这种情况极大的概率发生在最低的一二两个层级)。另外一种极端情况是,10个小组成员都想当运动员进入下一级,谁都认为自己最优,结果是每个人都投自己一票,结果是皆大悲剧,谁也上不去(这种情况极大的概率发生在最高的一二两个层级)。显然,在中间的各个层级,就大概率发生我在上次分析时所指出的那种情况,有若干人想当运动员,全组成员围绕着这几个人形成几个小集团(彼此相熟后,就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),彼此争斗,谁得票也过不了半数。总之一句话,层议制无意中犯了让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错误,所以它注定会推行不下去(理论上来说,到第五第六个层级就会瓦解,恕我不详细论证;也就是说,整个群体的规模不能超过大约10万人)。当然,现行的秦制也犯了错误,它让下级当运动员,上级则既当教练员(选拔下级的运动员并给其分配任务),又当裁判员(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奖惩)。但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,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要小,因此秦制才能实际实施,并维持个几十或几百年,然后改朝换代。而我建议的“两权分解,三方共享”方案,则完全把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彻底分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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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歉,忘了上传我的政治改革方案了,现在补上(见附件)。
摘要如下:
关于“两权分解,三方共享”的改革方案
“两权”指对官员的任命权和对官员的监察权。
秦制是下级官员由上级任命,导致下级拼命讨好上级,不管百姓死活。周制是各地官员由地方自己任命,导致中央被架空,地方本位主义盛行,最终分裂。合理的办法应该是某个职位的官员的任免,由其上级、下级和有关的平级这三方来共同投票决定(三方各占三分之一票权)。这样,就促使该官员,例如某个省长(市长、县长也一样),他若想连任,就必须既要讨好中央(照顾整体利益,赢得中央三分之一选票),也要讨好地方(照顾局部利益,赢得所辖各市的三分之一选票),还要照顾左邻右舍的利益(各省互利合作,赢得各省省长的三分之一选票)。但这个方案有两个辅助条件:1、候选人必须自荐。2、候选人必须来自异地(竞聘甲省长者,必须是乙省、丙省等地的地市级以上的干部)。
投票的都是执政党的各级干部,不用担心多党制的危险。不需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考核干部了,杜绝了形象工程。杜绝了省长(市长、县长等)说假话(那样他会失去下级和平级的选票)。减轻了腐败(省长是否腐败,他的下级最清楚,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票权来监督)。有利于财税权在中央和地方间合理分配(地方可以据理力争了;过去不敢争,担心被撤职)。彻底避免了内耗(因为是异地竞聘)。
与之类似,对官员的监察权也不应由其上级独享,而应由有关的三方共享。
其實,說什麽好呢,太多人自以爲是,覺得真可以振臂一呼就改天換地。比較雙城記比較普通法跟大陸法系等等,大體上就知道兩者區別所在就是保守主義跟進步主義的根本立場。進步主義覺得一切都應該與時俱進辯證法面前沒有神聖東西的呀。保守主義洞悉人性。知道江山易改,而人模狗樣的生物自打出現在世上至今,從來沒有也沒能改變。而改變的企圖與過程早已一片血污海泛濫其間啦。奈何。王力雄早些年跟我對談過這個題目,其雄心不改,令人欽佩。衹不過,這麽簡單的道理就是不能接受,恰恰就是人世間紛紛擾擾的原因跟結果啊。知易行難還是知難行易也是困擾人間的永恆話題。能夠做的,大概也就是言者言行者行各行其是各自接受結果吧?